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央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負債整合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註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通知》指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註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虛擬商品的動褐藻糖膠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
  《通知》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債務整合、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註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原標題:央行:比特幣網站應履行反洗錢義務 用戶需實名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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